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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林市城市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 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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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林市城市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为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保障执法决定的合法性与适当性,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及《米林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规定,制定本清单。

下列执法事项在作出决定前,必须提交局法制机构进行法制审核:

一、行政处罚类

1.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案件

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拟处以罚款数额≥1000元;

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拟处以罚款数额≥5000元。

2.拟作出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的案件

没收物品价值≥5000元。

3.拟降低或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案件

4.拟认定为“情节严重”或适用“从重处罚”阶次的案件

5.涉及行政拘留建议或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

6.经过听证程序后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7.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之外情形的案件

8.社会影响重大、涉及多人利益或可能引发舆情风险的案件

二、行政强制类

1.拟实施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的案件

2.拟实施扣押财物的案件,且期限超过15日

3.拟实施强制拆除建筑物、构筑物的案件

4.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

三、其他需审核的执法决定类

1.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的执法决定

2.执法过程中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

3.上级交办、督办或群众集体投诉的重大案件

4.其他经局领导或法制机构认为应当审核的执法决定

四、审核材料清单(提交法制审核时应附具)

□ 案件来源材料(投诉、交办、巡查发现等)

□ 案件调查报告或情况说明

□ 证据材料清单及主要证据复印件

□ 执法过程记录(文字、音像)

□ 拟作出的执法决定文稿

□ 法律依据摘录及适用说明

□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记录

□ 承办机构初步审查意见

□ 其他与审核有关的材料

五、附则

本清单所称“以上”“超过”均包含本数。

法制审核应在案件承办机构完成调查并提出初步意见后、作出决定前进行。

紧急情况下需立即实施的执法行为,应在事后及时补审。

本清单自202531日起施行,由米林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米林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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