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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林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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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正确指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主动融入全市工作大局,把握法治大势,突出法治重点,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党委、政府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在责任上压实,在效果上落实,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聚焦党建统揽,确保法治建设方向正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法治建设的行动纲领,高站位谋划,高起点落实是主要领导带头学。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党章》等法律法规作为党校培训,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必学内容,引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领域。今年以来,市委理论中心组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次,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先后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类法律法规12次,开展法治专题学习96场次;是主要领导亲自抓。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凡是涉及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决策、重大事项,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听取汇报、研究部署,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听取8个乡镇、2个市直单位现场述法,研究审议并印发《米林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统筹谋划、全面部署,为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奠定了思想、理论、行动基础。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和集体学法制度。严格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在政府网站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跟踪反馈制度。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建设汇报4;三是各级领导亲自管。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列入各乡镇、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做到法治建设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

(二)突出工作重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编制《米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承接全市27家职能部门行政权力事项227项。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服务事项25493件,按期办结率100%,接受群众咨询12071次,“一网通办”录入57342件,“跨省通办”办结130件,好评率100%;二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政府守信践行机制,将政务履约、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及倒查制度,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归集、披露和管理制度。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制度体系;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全市17家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及运用情况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反馈整改意见22条。今年以来,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468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54件;四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在政府官网设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公布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强化社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今年以来,人大代表共提交意见建议53条、开展人大执法监督检查7次,政协委员提案46条;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进行梳理,及时更新“法治米林人才库”。组织21家行政执法单位参加为期5天线上行政执法培训,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及换证统计工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目前,我市共有行政执法主体28个,行政执法人员231,行政执法监督人员16人;是强化行政规范米林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和法制审核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合法性审查体制机制日趋完善,服务范围不断拓展,法律保障作用持续巩固。今年以来,政府法律顾问共审查民事合同16件,提供法律意见26条;审查村规民约69份,提出法律意见48条;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提出法律意见21条;是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行政复议窗口,集中接待受理行政复议工作。今年全市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件

()聚焦服务为民,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根基牢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为民服务、为民普法放在首位,通过法治引领使法治信仰、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在全市蔚然成风。一是社会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借鉴“浦江经验”,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积极作用,充分体现人民调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覆盖式纠纷化解作用。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案件245件,调处矛盾纠纷案件221件,其中进行司法确认24件,调处率90.2%,涉及金额5639余万元。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打造标准化“一站式”矛调中心77个,招(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3,成立里龙乡“老支书调解工作室”1个。2023年,米林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布色同志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重点对象管控更加精准精细。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深化重点人群3456工作思路和重要节点9·9签到制度,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始终做到监管到位、帮扶有效。今年以来,共拍摄社区矫正法宣传短视频1部,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旁听庭审1次集中学习和公益活动11场次,走访排查社区矫正对象102人次,投入帮扶资金16000元,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21人次;三是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提档升级。充分利用米林市公共法律服务“1中心和5站”平台,调动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发挥法律援助“扶贫困、暖民心、保民生”作用。今年以来,全市共调整充实村(居)法律顾问267人(其中专职律师8人)、“三官”15人;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件,值班律师见证认罪认罚案件9件,代写法律文书473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84人次,市人民法院审理案件668件、执结231件,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刑事立案37起、破案3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3人,受理治安案件74起、治安拘留13人。市检察院受理审理逮捕案件26件,审查逮捕6件6人,审查起诉20件20人。

()聚焦法治宣传,确保法治氛围更加浓厚。一是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结合“八五”普法规划,把普法与依法治理作为法治建设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通过组织拍摄普法短视频,利用“法治米林”微信公众号、出租车顶灯和手机短信平台推送法治信息等形式,多措并举,不断增强我市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今年以来,共拍摄普法短视频3部,推送法治信息15000条;二是及时调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市委宣传部印发《米林市2023年普法工作要点,梳理普法责任清单47份,进一步压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实施;三是依托强基惠民,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评选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36户,组织开展入户宣传135场次,出动宣传人员320余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4万余份,受教育群众36000余人次;是加强“订单式”普法。强化重点人群、重要领域和重要节点普法,不断完善精准普法,联合江苏东银(米林)律师事务所向69个村(居)发放23种常用法律文书范本,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有效减轻了诉讼风险和成本。今年以来,全市完成普法订单14份,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是强化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投资83万元打造滨江路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和羌纳西嘎门巴村法治示范村,真正实现全民法治宣传“零距离”、法律服务“零成本”,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到位;二是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有待进一步强化,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常态执法还需持续提升;三是法治建设机构和工作力量相对较弱,法治宣传教育普及形式还不够多样,内容还不够丰富。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在健全完善法治建设运行机制上再加力。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按照年度有目标、任务有方案、实施有步骤、活动有载体、进度有保证、全程有督办的要求,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地落实。完善督察考核、评估、通报制度,督导检查、评估、通报、述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创新督察方式,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的目标考核,有效推进各级各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落实。

二是在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上再加力。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决策、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执法等制度,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使规范性文件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同改革、发展的要求相适应。持续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参谋作用,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执政。

三是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再加力。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细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着力提升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的效能,切实推动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和选择性执法等问题的解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米林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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