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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林市应急管理局202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浏览次数:   【字体:

米林市应急管理局202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米林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米林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milin.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米林市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米林市福州东路,邮编:860500,电话:0894-545883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米林市应急管理局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国家、自治区林芝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通过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渠道、强化监督保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应急局2025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1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28条、信息公开13条、财政类信息4条,其它信息数量46条。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点公开了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

2.政务活动情况。重点公开了我局重要工作动态。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重点公开了年度“三公”经费及财政预决算等情况。

4.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重点公开了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包括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主要负责人、领导分工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为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从实际情况出发,确保每一项依申请公开都能做到程序依法依规,内容实事求是,服务用心用情。2025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持续强化组织架构,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政府信息管理的各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保密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三是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加强统计分析,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积极搭建平台,持续拓宽渠道,我局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

1.从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米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是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应急局的各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工作动态”栏目,可以时时了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工作情况。同时,还可以浏览公示公告、资料下载、部门风采等相关内容。

2.从其他载体公开。通过微信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等重要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学习。不断学习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工作的新政策,定期参加培训会议,提高业务能力,充分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硬实力”。二是强化监督。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审核,每月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情况进行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5年,米林市应急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时效性、规范性有待提高,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抓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以公开促进服务,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质量。严把上网信息质量关,保证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认真落实保密规定,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重点落实动态信息、重点信息、人事信息等栏目的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栏目设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米林市应急管理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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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米林市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林芝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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