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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浏览次数:   【字体:

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林芝市米林县人民政府官网下载(http://www.milin.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林芝市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米林县福州东路1号,邮编:860500,电话:0894-545260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版块公开米林县住建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米林县住建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全年收到依申请工作0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工作,持续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落实,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米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让政府信息多跑路,群众查询少跑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各项要求认真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队伍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我局为业务性单位,行政职能相对单一,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多。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培训考核等方面力度,认真抓好落实,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思想认识,积极优化公开渠道,拓宽公开范围,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对财政信息公开的需求。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使群众更多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内容,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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