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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林县米林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浏览次数:   【字体:

米林县米林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米林县米林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林芝市米林县人民政府官网下载(http://www.milin.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林芝市米林县米林镇联系(地址:米林县福州路1号,邮编:860500,电话:0894-545887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米林镇政府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设立政务公开栏,并有效利用米林镇微信公众号进行政务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有效利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公开边境补贴情况1次、生态效益补助4次(每季度1次)、镇公用经费使用情况2次、牧草良种补贴1次、草原补助奖1次、符合一孩双女享受补贴情况1次、新增年满60岁人员名单1次、社保资金12次(每月1次)。二是充分利用政务媒体微信公众号“米林县米林镇人民政府”及时更新推送有关惠民政策,2022年共发布推文476篇(其中政策规范性推文44篇:《林芝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共32篇),《疫情防控22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后果(双语)》《入(返)林疫情防控政策调整提醒》《入(返)林疫情防控十条规定》《西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信访工作条例》《关于2022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报名资格初审和笔试有关事宜的通知》《米林县2022年秋季学期复学复课公告》《米林县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招录公告》《西藏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关于下线“通信行程卡”服务的公告》《林芝市疫情期间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费用补贴申领方案》《西藏自治区气象局2023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镇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各办公室主任负责结合工作职责和内容及时梳理公开事项,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在政务公开栏或微信公众号上对应公开的事项及时公开。二是依法依规、完善制度。明确公开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修改完善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及时有效开展。三是强化督导、确保时效。由党政办结合全镇日常重点工作,定期检查政务信息公开栏,对存在破旧、过期等情况,及时督促有关办公室更新更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镇目前运营的政务媒体为微信公众号“米林县米林镇人民政府”,在其他平台没有注册账号。“米林县米林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的订阅用户数为602人。在日常建设管理中,专门安排1人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和推文发布工作,内容发布实行“三审三校”审核制作,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内容主编,党委副书记担任责任及审核,并及时对订阅用户的留言消息及时进行反馈。全镇干部积极推广公众号,及时转发内容,扩大影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以来,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虽然能够及时有效开展,但仍然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业务能力不强;二是对村(居)一级村务公开工作的督导还不够。下一步,我镇将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培训,同时结合干部夜校、党员集中学习等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理解。此外,加强对村(居)有关工作的督促指导,切实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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