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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林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浏览次数:   【字体:

米林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米林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林芝市米林县人民政府官网下载(http://www.milin.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林芝市米林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米林县福州西路7号,邮编:860500,电话:0894-545218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米林县农业农村局认真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有效性,充分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的规定,我局全年在县门户网站上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二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三是明确工作职责。由办公室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网络信息跟踪、网路舆情研判,及时更新动态信息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米林农业农村公众号进行有序公开,将米林县农牧业生产、产业发展、党建工作、农业农村政策等全年重点工作以简报及图片新闻形式给予公开共计9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我局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信息的质量和内容的丰富性有待提升,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待创新。2023,我局将继续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全面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将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工作动态、政务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政策解读等;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及时回复群众网络来信,提高群众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可信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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