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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浏览次数:   【字体:

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林芝市米林县人民政府官网下载(http://www.milin.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联系(地址:林邛路8号;邮编:860500;电话:0894——545343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米林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门召开有关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米林县共有市场主体3129户,注册资金584121.08万元,其中企业506户,注册资金500887.52万元;农牧民合作社212户,注册资金29071.57万元;个体工商户2411户,注册资金54161.97万元。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249张,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3113册。已完成食品抽检166批次,其中农产品抽检量80批次(含蔬菜、水果产品),国抽省抽预包装食品38批次,市级任务抽检预包装食品48批次。所有抽检信息通过国家食品检测平台进行录入抽检结果均在米林网信微信公众号公布。受理消费维权89件,调处89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损失58万余元,立案2期,分别为假冒伪劣商品1起,罚没资金20万元。无证无照经营1起,罚没资金8.9万元。我局持续加大对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烟草、商标、广告、农资等违法、抽检不合格案件的查处工作已立案17件,其中过期食品案件2件,罚没资金10万元;无中文标示化妆品案件1件,罚没资金1万元;过期化妆品案件起期,罚没资金1万元;抽检不合格商品13件,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部门机构改革实际,由专职人员负责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1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职能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信息公开分层把关机制,规范公开审批流程,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局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利用好米林县人民政府官网网信米林公众号、农贸市场LED大屏等平台,全面广泛公开行政审批事项要求、农产品抽检结果等要素,实现政务信息公开便民利民。重视政务公开的学习培训工作,学习了解政务公开新要求,认真贯彻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总体运行状况较稳定,能够较好的完成各项信息公开工作。但也有不足之处,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二是通过政府网站窗口发布征求意见较少,公众参与度不高。

(二)改进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各级党委、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意识,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加大公开力度,通过政府网站窗口,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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