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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米林市自来水阶梯水价收费标准听证事项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2017年第8号令)和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西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促进米林市城市供水事业可持续发展,提升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提高政府定价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性,米林市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拟于2025年12月3日16:00,召开米林市自来水阶梯水价收费标准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定价听证事项

米林市自来水阶梯水价收费标准。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

2025年12月3日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在米林市长期工作和生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二)关注和关心城市供水,对听证事件有一定的了解。

(三)热爱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报名人员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议,并遵守会议纪律。

(五)同意公开姓名、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名额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员38名,其中消费者21名,经营者5名,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12名。

听证人3名,另设旁听席、记者席若干。

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

(一)消费者参加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二)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由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三)新闻媒体、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市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邀请。

(四)旁听人员和记者向市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报名,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者随机抽取方式产生。

四、报名方式

统一实行现场报名,消费者和旁听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到米林市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办公室报名,并填写相应的报名表;由单位委派或推荐的,需向米林市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提交委派书或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3日—11月17日工作日期间,930—13:30,15:30—18:30。

报名地点在米林市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综合办。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德庆扎西

联系方式:18908947376

特此公告!

米林市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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