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按照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要求,我区围绕“划、立、治”(即保护区划定、边界标志设立、违法问题清理整治)三项重点任务,组织各地(市)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各市(地)严格按照专项行动相关要求,采取依法拆除违规建设项目、规范标准化建设水源地、设置水源地保护区标志标牌、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环境监管等措施,扎实推进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截至目前,我区需2018年完成整治的15个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治,整治完成率为100%;需2019年12月底完成整治的66个环境问题,已提前完成整治60个,整治完成率为90%,符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环境问题整治时序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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