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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小记

  • 2019-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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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提出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一次会议上明确指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我区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也要确保守好青藏高原的蓝天、碧水和净土。

白云绕山走,绿草夹河流。身边的美景再多,我们也不会厌倦,因为它带来的健康与快乐是自然环境给予人类珍贵的馈赠。面对环境污染,理当坚决行动!

2018年8月,我区召开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2019年1月印发实施《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紧盯大气、水、土壤三大领域,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5+4”(即蓝天保卫战、柴油车污染治理攻坚战、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和“白色污染”治理攻坚战五大标志性战役,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环境基础设施环境监管和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达标四大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确保标志性战役的胜利。

保卫蓝天 空气清朗

我区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过持续开展一系列举措,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据悉,全区无违规在建的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完成了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城市主城区无重污染企业分布。

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管,印发《关于建立自治区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累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9706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任务;按期实现国四、国五的车用油品供应;加大高污染燃料锅炉监管力度,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截至2018年底,共淘汰421台燃煤小锅炉。另外还开展了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和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各市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2015年-2018年,主要城镇空气质量逐年上升,7市地平均优良天数比例2015年为93.8%、2016年为94.0%、2017年为97.5%、2018年为98.2%,2018年7市地未出现重污染天气。

保卫碧水 水质优良

据从区生态环境厅了解到,在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过程中,我区不断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全区共有两个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即: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达孜工业园区(省级),园区内企业排放的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管网,再由污水处理厂处理。目前,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已安装在线监控装置。

开展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目前,全区建成17座污水处理厂,覆盖7个市地、5个县城、3个乡镇,污水处理能力达到每天30.86万吨,正在建设51个县城、1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收集管网,下一步全区污水处理能力还将得到很大提高。

在开展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十三五”期间,将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数量为5071个,2016年-2018年,全区共完成2525个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2018年4月,下发《关于明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技术要求的通知》,全面开展畜禽禁养区划定工作。全区划定禁养区1387块、禁养区面积293.16万公顷,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区)、养殖专业户61个。2018年,我区下达专项资金1865万元,开展32个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粪污处理、种养循环设施改造等,争取农业农村部资金500万元,在拉萨市、日喀则市、山南市、昌都市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我区已建成运行的98个标准化养殖场(区)采用压制固体粪便燃料、牛羊床垫料、积造农家肥、沼气等方式处理和利用粪污,粪污基本实现全部利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显示,我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72.22%。

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我区目前在用的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134个,截至2018年9月,保护区划分方案均已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全区所有地级城市饮用水源地已实现按月监测并公开水质情况;所有县级城市饮用水源地已实现按季度监测并公开水质情况;2018年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调查评估工作,并通过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验收。我区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和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环保考核,督促各市地、县区投入资金开展水质监测及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

2018年全区水环境质量保持良好,西南诸河、西北诸河水质优良率(达到或优于Ⅲ类)100%,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率100%,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极差率0%。

美丽县城 污染防治标准高

山青水长、历史底蕴丰厚的尼木县,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拉萨市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系列会议精神,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开展中,加强监察监管,注重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服务水平。2017年至今,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车辆20余台次,检查企业(项目)、行业30余家次,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和限期整改。

狠抓源头治理,切实加强污染防治。坚持“削减存量、控制增量”的污染减排原则,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各级职能部门每月对县城、饮用水源地、国道周边等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卫生死角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持续巩固“禁白”成果,城乡环境进一步提升;稳步实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自治区、拉萨市污普办相关要求,结合尼木县实际,及时成立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印发《尼木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优秀干部中选聘13名普查员、1名指导员,有序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截至2018年底,已完成全县8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29个自治区级生态村创建工作,为建设美丽尼木、生态尼木不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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