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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林县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打造成为民服务家园

  • 2019-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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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米林县坚持“建管并重、重在使用”的原则,采取“1335”模式,突出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打造成为民服务家园,努力实现活动场所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把握“一个目标”。围绕实现67个村(居)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的目标,对4个原有设施较好而功能配套不够、面积较小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扩建,实现功能配套完备;对29个面积较大但功能配套不够的活动场所,优化功能布局,满足群众需求;对19个建成较早、标准较低、年久失修的活动场所,因地制宜重新进行建设,最大限度保证功能配套齐全。

严格“三个标准”。按照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标准,对新建(改扩建)和功能提升的活动场所,要求达到办公区域最小化、服务场所最大化、服务功能最优化三个基本标准。将服务重心下移,统一在一楼设立便民服务大厅,大厅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配套专用资金,用于活动场所服务设施配套,在有条件的活动场所设置免费WiFi;统一便民服务大厅、办公室标(门)牌和名称。检修远程教育设备,规范村级管理制度,做到党建基本知识、党建基本制度、村规民约、党员承诺服务上墙。同时,制订《米林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使用管理方案》,力求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真正打造成维护稳定、推动发展、凝聚人心、服务群众的党的基层组织前沿阵地。

保证“三个到位”。督导检查到位,建立分片联系督导机制,结合边境小康村建设,在各乡镇设立临时指挥部,在每个乡镇安排1名蹲点干部,不定时深入施工现场,对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进行全程督导。坚持职责落实到位,实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分级管理负责制度,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纳入年度基层党建目标考核管理,明确乡镇职责,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坚持责任追究到位,建立完善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安全防范、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等制度,切实做到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行规范。

打造“五个中心”。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活动,让村级党组织“活动有场地、交流经常化”,打造党员活动中心;认真落实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一事一议”等制度,打造村民议事中心;完善村干部轮流坐班制度,保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门常开、人常在、事常办”,打造便民服务中心;依托远教设备,定期为党员群众传授技术,增强致富的技能和本领,打造教育培训中心;依托农家书屋、棋牌室等文体活动室和电教设施,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打造文化娱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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