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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林县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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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藏公开办字〔2019〕1号)要求先公布米林县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018年,我县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地区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了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的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县公布主动公开信息总数905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包括《林芝米林机场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米林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该年度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39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80条,电视广播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486条。

二、2018年我县回应解读情况0次。

三、2018年我县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全县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我县各部门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或投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

截止目前我县各级部门施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我县暂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

八、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8年我县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0次。举办各类培训班0人次,接受培训人员数0人次。

存在问题:2018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力度不够,广大干部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运转不畅,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信息公开方式还不够丰富,内容还不够规范、全面;三是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无专职人员负责,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质量。

改进措施:今后,我们将着力在以下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丰富公开方式,更加及时准确公开信息,继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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