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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河长制”向“河长治”转变

  • 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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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是每一个人对水环境的美好畅想。江河湖泊是地球的血脉、生命的源泉、文明的摇篮,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更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和子孙后代赖以发展的珍贵资源。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未来。

河湖保护管理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性工程,现阶段全面推行的河长制工作作为河湖保护管理的重要工作机制,对于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保护、治理、开发水资源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通过不断实践和探索,我们可喜地看到,各地的江河湖泊得到了卓有成效的保护和治理。“水清了,垃圾少了,水流畅了,有人管了,环境变好了”,成为广大群众共同的感受和评价。与此同时,我们仍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地区非法侵占河道、滥采乱挖、超标排污、破坏水生态等现象仍层出不穷,对保障水安全带来了严峻挑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下大力气、下足功夫,全面推动“河长制”向“河长治”方向转变。

要坚持问题导向,从实际出发,因河施策。不同地理环境、不同发展水平、不同资源禀赋地区,所面临的水环境问题各有差异,实施河长制必须要因地、因时制宜,以谋长效为目标,在系统治理的基础上强化因河施策。对于生态良好的河湖,要突出预防和保护措施;对于生态恶化的河湖,要健全完善源头控制,加大治理和修复力度;对于城市河湖,要全面消除黑臭水体,连通水系;对于农村河湖,要加强清淤疏浚、环境整治和清洁小流域建设。

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河长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协调各方,实现信息共享互通。河长制的制度性规范是“河长治”的保障。因此,要明确河长责任,落实相关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及时跟踪河长制实施进展;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行动有章可循。

要加大水环境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保护水环境的良好氛围。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全民参与、久久为功。因此,要发挥好媒体的引导作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以及各类自媒体平台,全面深入宣传报道河长制工作动态、最新水环境治理成效,普及保护水资源知识,动员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并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形成保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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