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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 2019-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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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林芝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林芝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兰军伟就林芝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向各媒体作详细介绍并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林芝市委、政府不断调整、充实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先后制定出台《林芝地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评选活动实施办法》、《中共林芝市委员会 林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工作的意见》、《林芝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七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军营、进寺庙等)为抓手,大张旗鼓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评选表彰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评选命名活动,形成了区、市、县(区)三级每年分别评选、表彰、命名一次的工作长效机制。自2011年以来,林芝市先后荣获全国、自治区、市、县四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829个、模范个人1343名,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4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6个,被自治区命名为“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1个。2018年,林芝命名10个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和1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

近年来,林芝市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2000年至2003年西藏天保工程生态搬迁安置中,林芝市采取集中、分散、交叉安置的方式,将昌都市550户3232名农牧民群众迁入到巴宜区、米林县、波密县、工布江达县四县(区)。18年的实践证明,搬迁群众在实现了搬得出、留得住、富得起目标的同时,已经与当地群众融为一体,成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从2018年,林芝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群众脱贫致富愿望,主动承接安置昌都市“三岩片区”3968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2019年上半年已搬迁入住7批351户2098人,为打好打赢全区脱贫攻坚战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截至目前,林芝市各民族间相互通婚家庭达到2374户,占全市家庭总户数的4%,民族团结的社会基础进一步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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