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建设骨科智能器材重点实验室等13个委省共建重点实验室的函》公示名单中,西藏自治区申报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包虫病防治研究重点实验室(共建)”赫然在列,依托单位是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管部门是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本次重点实验室评选,西藏自治区历经向国家卫健委报送申请书、专家打分、申报答辩、专家意见整改申报、现场考察、科研业务费项目论证答辩等多轮淘汰式评审环节。根据规定和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中国医学科学院组织专家对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3家单位申报的委级重点实验室进行了反复考核论证,在今年7月3日正式发函批准建设。
据了解,自治区卫健委将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落实国家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制度,将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纳入辖区卫生健康和科技创新发展规划,为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提供必要支持并加强监督指导。包虫病防治研究重点实验室及其依托单位将认真履行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和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边建设、边运行、边开放”的原则加强实验室建设,确保建设任务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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