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县政服务中心于2018年9月开始实行“容缺受理”制度,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政务服务事项,经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职能部门可以“暂时性容忍”办理,申请人只需在相应时间内补齐所缺材料即可。
截至目前,米林县政服务中心累计办理事项10847项,其中104项适用“容缺受理”制度办理,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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