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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非遗专项资金累计投入约3亿元

  • 2019-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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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记者从自治区群艺馆(区非遗保护中心)了解到,近年来,我区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以“保护传承能力,保护传承实践,保护传承环境”为着力点,全力推进非遗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

自治区群艺馆馆长敖超介绍,2006年至2018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9552亿元,用于国家级非遗项目的保护、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记录以及扶持开展传习活动等;2015年起,自治区财政将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增加到每年1200万元,迄今累计投入约8020万元。13年来,国家和自治区累计投入非遗专项资金约3亿元。

保护经费的持续投入下,全区各级文化部门积极遴选出具有重要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亟需保护的项目进行申报,建立健全了四级名录体系。目前,我区有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3项,国家级代表性项目89项,代表性传承人96名;自治区级代表性项目460项,代表性传承人350名;市(地)级代表性项目487项,代表性传承人254名;县级代表性项目1364项,代表性传承人425名。

抢救性记录工作是我区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2013年起,那曲群艺馆录制了70小时的《藏北格萨尔艺人独家说唱》及27小时的《高龄格萨尔艺人独家说唱》;自治区文化厅累计投入100多万元,启动“西藏农耕文化抢救性记录工程”,出版了《西藏传统农耕用具图典》,农耕文化展厅建成并对外开放。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先后命名了84个自治区非遗传习基地,累计投入近400万元用于完善传习基地的设施设备及开展各类传承活动。敖超说,为了巩固非遗普查保护成果,我区全面启动了“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丛书”和音(影)像制品的出版工作。2012年以来,先后出版《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藏戏艺术巡礼》等近百种普查成果书籍、音(影)像制品。同时,还完成了西藏传统八大藏戏、西藏舞蹈艺术、格萨尔史诗(藏北篇)以及昌都锅庄等项目的数字化建设工作。(记者 韩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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